不误农忙不误事,农资纠纷就地解
近日,什邡法院将巡回审判现场“搬”进社区综治中心,针对一起农业公司与种植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以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让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
该案中,种植户杨某因农业生产需要,从原告农业公司处采购农资产品。原告按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杨某未及时支付货款,且经多次催收仍未付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被告杨某家住较远且近期忙于农业劳作,往返法院多有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在距离杨某农业生产较近的社区综治中心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细致倾听双方诉求,结合法律法规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逐条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站在对方角度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既让当事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也通过“家门口办案”的形式,让群众直观体会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与温度。一直以来,什邡法院坚持将审判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举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防线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撰稿 宋易舒
校对 黄佳欣
关键词:不误,农忙,误事,农资,纠纷,就地